国家新新能源补贴政策
  • 纯电动车补贴
  • 插电混动车补贴
  • 燃料电池车
  • 其他政策
  • 过渡期政策说明
  • 补贴地域差异
纯电动车补贴计算方法:

单车补贴金额=(里程补贴标准或者车辆带电量×550)二者取最小值×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×车辆能耗调整系数。

里程补贴标准:(R=续航里程)

250km≤R<400km,补贴1.80万元/辆

R≥400km,补贴2.50万元/辆

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标准:(T=电池能量密度)

125Wh/kg≤T<140 Wh/kg 补贴系数0.8

140Wh/kg≤T<160 Wh/kg 补贴系数0.9

T≥160 Wh/kg,补贴系数1.0

车辆能耗调整系数标准:

整车整备质量(m)与耗电量(Y)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:

m≤1000kg时,Y≤0.0126×m+0.45;

1000

百公里耗电量(Y)优于门槛10(含)-20%的车型按0.8倍补贴,

优于门槛20(含)-35%的车型按1倍补贴,

优于门槛35%(含)以上的车型按1.1倍补贴。

插电混动车型补贴计算方法:

单车补贴额度: 1.0万元/辆

补贴条件:

1.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不得低于50km;

2.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:

用车辆B状态燃料消耗量(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)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

比值介于55%(含)-60%之间的车型,按0.5倍补贴,比值小于55%的车型按1倍补贴。

3.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高于80km的:

其A状态(纯电行驶)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2019年门槛要求,即可享受全额补贴。

燃料电池车

2019补贴政策未公布

其他政策

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(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)

过渡期政策说明

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。过渡期期间,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,按照2018年补贴对应标准的0.1倍补贴,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.6倍补贴。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.8倍补贴。

补贴地域差异

根据中央要求,各地区在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(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)给予购置补贴,转为用于支持充电(加氢)基础设施“短板”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。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,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。